繁体中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法律专题首页 >> 劳动争议 >> 劳资纠纷 >> 工资问题中的陷阱

工资问题中的陷阱

2007-05-06  作者:  来源:公司法律师网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简介:工资问题中的陷阱   综合用人单位在工资问题上玩的花样,希望劳动者留心以下6大陷阱       (一)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这种情况以前比较严重,有关部门家大了查处力度后情况好一些 ...
工资问题中的陷阱
 
综合用人单位在工资问题上玩的花样,希望劳动者留心以下6大陷阱
 
    (一)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这种情况以前比较严重,有关部门家大了查处力度后情况好一些,受害群体主要是技术含量低的工人和农民工。比如说一些饭馆雇用外地人,条件是包吃包住每月只给300元,其实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按照规定包吃包住折算成工资难以计算,所以它不应包含在工资里边。
 
    (二)以实物工资代替职务工资。有些企业由于亏损,就将公司的产品发给职工,这是一种以实物工资代替职务工资的做法;还有的企业采取更为变相的形式,他们虽然不给职工发产品,但给每个车间制定额度,原来应该发给你800元,现在只发给你400元,另外400元靠卖东西所得发放,完成了就发钱。
 
    (三)支付周期不合法。这种现象现在一些私营企业和IT企业中存在较多,比如说原来约定的发薪日期是2日,到了下月就变成了5日,再下个月又变成了8日,这种没规律的做法本身就是侵权行为,有人测算过,如果每月都晚发一天工资,过了几年实际上就等于少发了一个月的工资。
 
    (四)拖欠工资。这种现象目前比较普遍,主要存在于国有企业和IT企业中。国有企业往往是由于效益不好,而一些IT企业则借口投资人不给钱了就拖欠职工工资。有关规定指出企业如果争得了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可以延期发放工资,这就不算是故意拖欠工资,否则由于周转不灵造成的工资拖欠就算是无故拖欠。
 
    (五)克扣职工工资。拖欠工资是指该发工资而没有发,而克扣工资是指没有足额发放工资。劳动部规定企业只能在工资中扣除职工的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至于其他项目则不能扣除。
  
    (六)给或不给加班工资。对于职工加班的工资,有些企业要么不支付要么不足额支付,此外当职工休病假、产假、婚假时,有的企业只支付一部分的工资,这种带薪假期间工资发放不足或不发就是侵权的行为。
 

责任编辑:公司法律师


 

上海 文淳光律师

详细介绍

·中国公司律师在线欢迎您,由于当代公司的普遍性及经营活动的多样性,每个公司都可能会遇到不同的法律问题,但请不要等走到法庭时才想起律师,专业律师的职责就是帮您预防和解决各类专业的公司法律问题,最大限度的维护您及贵公司的合法权益。祝顺利!
·电话:13564998499

最新文章

更多

· 工资问题中的陷阱
· 工资欠条引发法律适用难题
· 临时工猝死暴露“法规盲点”
· 单位聚餐后出事故算不算工伤
· 人事争议包括哪些争议?
· 人事仲裁:万事开头难
· 人事争议仲裁走向何方
· 发生劳动争议后如何处理
· 劳动争议诉讼程序
· 服务期未满 违约金和赔偿...

热点文章

更多

·注意招聘广告的证据作用
·劳动仲裁基本常识
·企业如何正确行使违纪职工处理权?
·提成工资招来的争议
·员工伪造履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 企业控制劳动纠纷的几个手段
·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应另...
·驻外办事处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哪...
·单位对员工处分是劳动争议吗?
·公司是否要承担晚退工责任
联系我们 | 隐私条款 | 版权声明 | 帮助中心 | 友情连接 | 网站公告 | 网站导航 | 来访路线 |
首席顾问:文淳光律师 电话:13564998499,传真:021-62110177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将#换成@)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B(靠近定西路)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来访路线-电子地图
沪ICP备06054712号 By phpcms 运作维护:第一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