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骗取其父住房产权证向银行贷款引发纠纷
儿子以验证为名取走父亲的房产证,随后在中介一手操办下,房产证权利人由父亲转为儿子,并以儿子名义申请了24万元房屋抵押消费贷款。由于儿子长期拖欠贷款,父亲居住的房屋面临被执行拍卖的风险。无奈之下,父亲起诉房地局,要求撤销转移登记。
儿子骗走父亲房产证
已到耄耋之年的万老先生从松江区某单位离休后,一直和老伴住在人乐三村一套66平方米的公房里。1994年房改,老俩口买下住房,权利人登记在万老名下。
2003年10月的一天,儿子小万对父亲说,房产证跟身份证一样都是有期限的,1994年的房产证至今已有10年,需要拿去验证。老万遂取出房产证,交给小万验证。
一个月后,小万声称证件验好了。经父亲同意后,小万代为保管房产证。此后,再也没有过问房产证一事。
房产抵押银行讨债
2006年1月28日,老万突然收到了闵行法院的传票:自己所住的房子已经抵押给了银行,欠下了24万元贷款,已经两年多了,至今分文未还。自己被银行告上法庭了!
老万惊愕万分:自己从未向银行申请过贷款,也从未将房子抵押给银行过,好端端地怎么会扯出这种无头官司来?既然官司因房子而起,老万很快想到了房产证。两年多来,房产证一直由儿子保管着,他马上和儿子电话联系。小万看到法院传票,终于向父亲道出了实情。
中介操办住房易主
2003年,小万做生意不顺向朋友求助。朋友向他介绍了一位在房产中介公司的熟人,表示只要将房产证交给中介的熟人,他们就有办法从银行获得贷款。
小万遂将父亲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交给了中介,不到一个礼拜,房产证权利人变成了小万。
之后,中介为小万申请到了24万元房屋抵押消费贷款。房屋莫名易主,老万还蒙在鼓里。
由于小万长期拖欠贷款,闵行法院于2006年3月判决,要求其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否则将处理人乐三村的抵押房产。
老父又赢回了房子
获此消息,老万心急如焚:这样一来,老俩口今后将无处栖身。只有将房产证上的权利人重新登记成自己的名字,才好保住房子。于是,老万将房地局告上了松江法院。
老万认为,房地局在进行转移登记时没有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审查义务,存在严重的瑕疵和过错,导致自己居住的房屋面临被执行拍卖的风险,遂要求撤销转移登记。
“房产证登记到我的名下,然后到银行去贷款,这一切都是中介操办的,我父亲根本不知情。”小万在法庭上承认。真相大白后,出庭的松江区房地局负责人当即表示:立即向市局打报告,将权利人重新登记到老万名下。
主审此案的陆云法官告诉记者,这类案件多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绝大多数经法院判决后都会撤销登记,有少部分瑕疵比较明显的,房地局也会主动表示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