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公司撤离写字楼 房东能否行使留置权
问:某贸易公司在我公司商务写字楼租用两百多平方米的办公室,按约定去年8月1日应支付尚未缴清的11万元的房租。可这家公司至今不缴。前几日,他们搬离写字楼,但还留了一些办公设备未搬走。我公司可以留置这些财产吗?如不可以该怎么办?
律师观点
你公司不能私自留置贸易公司的任何财产。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所得优先受偿。但只能是因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行使留置权。按照法律规定你公司不享有留置权,无权留置他公司财产。
你公司虽然无权留置其财产,但可以立即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法院对贸易公司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这在法律上称诉讼保全。对于诉讼保全,你公司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时间紧急,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措施,这样你公司可以避免或减少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