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提供的材料
a、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住所
证明》等表格);
b、 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c、 《指定(委托)书》;
d、 合伙协议;
e、 出资权属证明;
f、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g、 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
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书;
h、 《企业秘书 ( 联系人 ) 登记表》;
i、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许可项目的,
应提交《承诺书》。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需提供的材料 :
a、《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负责人 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b、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c、《指定(委托)书》;
d、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e、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需提供的材料:
变更名称: 《名称 (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材料(办理名 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变更合伙人: 新的合伙人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