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粮油集团总公司贸易公司清算实施方案
近年来,莱州市粮油(集团)总公司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粮贸公司)由于受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巨额亏损,已严重资不抵债,截止2006年2月,累计亏损3835万元,资产负债率达257%,改制也无法进行下去。现债权人农业银行莱州支行的债务已到期,将进入诉讼执行阶段,拖欠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金及其它劳动债权将面临不能清偿境地。鉴于当前的形势,粮油总公司作为该企业的国有投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该企业实施解散清算。在报经粮食局党委,并请示有关部门后,批准该企业自2006年5月26日进入解散清算程序。现将对该企业的清算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实施解散清算的必要性。
1、尽快实施解散清算能够切实保障职工债务的优先清偿。因为,清算分配的第一顺位就是拖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金等劳动债权。换句话说,清算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用资产变现收入解决职工安置问题。这一点是其它途径所办不到的。
2、尽快实施解散清算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安置资金的来源。企业早清算,有效资产就能保持最大限度的变现价值。如果推迟,企业有效资产或流失、或贬值,最终变现价值缩小,职工安置资金减少,职工切身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3、尽快实施解散清算是当前形势所迫。公司因向中国农业银行莱州市支行贷款,将房屋1331平方米及其范围上的土地一并设定了抵押。而农业银行一旦进入诉讼,法院势必要对抵押的房地产采取执行措施,这样用于解决拖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金以及经济补偿金等劳动债权的资金失去来源,职工切身利益受到损害。
二、实施清算所遵循的原则。
1、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实施清算的程序以及清算具体事务的处理都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工作公开进行,接受职工、债权人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清算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依法维护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2、职工利益为重的原则。
清算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解决多年来拖欠的职工工资、保险金及其它劳动债权的问题。在清算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职工利益为首位,一切工作都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利于职工实现利益为出发点。
3、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兼顾各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4、维护稳定局面,积极稳妥实施的原则。
三、清算工作组织实施的总体安排。
1、成立企业清算组,全面接管企业,具体实施清算工作。
2、确定企业留守人员,协助进行企业清算活动,积极配合清算组工作。
3、按照法律规定,清算期间除清算活动外,企业停止一切正常经营活动。租赁合同由清算组全面进行管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4、清算实施中,设劳动政策组,组织专业人员接待职工来访,解答职工咨询,落实职工政策。
5、严格按照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资产的清点、接管、估价、审计、拍卖、回收等工作,力求变现价值最大化,确保职工安置资金足额到位。
6、召开债权人会议,主动与债权人达成和解,依法处理企业债务。
7、整个清算工作拟定六个月期限。
四、职工劳动债权的处理与安置。
在清算组进入查清企业职工的具体情况,召开各种层面职工的会议后,作出具体实施方案。
五、清算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清算程序准备阶段(2006.5.26 --2006.5.27 )
1、莱州市粮油集团总公司贸易公司与有资质的清算中介机构拟制清算可行性方案;
2、主管部门下达正式文件,宣告莱州市粮油集团总公司贸易公司解散清算。同时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委托清算中介机构山东华信产权流动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承办具体清算事务。
3、确定清算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职责。召集清算领导小组召开清算前的工作会议,对清算中涉及到的有关人员进行一般培训,布置清算工作。
4、确定企业留守人员,制定留守人员职责。法定代表人、企业财务、保管保卫等留守人员作好向清算组进行财产、有关帐薄凭证、印章、文书档案等的交付准备。
第二阶段:程序进入阶段(2006.5.28 --2006.7.31)
清算工作涉及内容多、界定难,很多工作需要同步进行。为了明确责任,提高效率 ,清算组分为三个专业组同时运作。具体分工如下:
1、清算组:负责清理企业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接受所有帐册、凭证、会计报表、税务登记证等会计资料并备案登记;负责、监督企业处理清算前企业财务未了结事务;进行留守人员、清算人员的考勤记录。
2、法务组:通知、公告债权人;债权申报登记、确认;法律文书、文件的交接;房屋、财产租赁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交接;工商营业执照及各种公章的交接;清理债权债务;代理诉讼;打印各种文书,作好会议记录等。
3、劳动政策组:接受职工档案,编制职工清册;职工申报债权登记;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接待职工来访。
第三阶段:清算实施阶段(2006.8.1 --2006.9.30)
1、将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等,采取公开竞价等方法予以变卖。
2、调查核实债权银行的抵押效力情况,对各债权银行进行摸底。
3、查实公司的全部财产及损益情况,作出准确详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债权债务清册等会计报表。
4、将公司的债权予以最大限度的回收后,作出详细真实的债权回收报告。
5、委托对公司资产进行审计评估。
6、对各债权银行进行实质性谈判协调。
7、对固定资产处理拿出具体处理方案,询问债权人后进行处理,报政府主管部门同意。
8、查清欠缴的职工工资、医药费、劳动保险金等费用,作出详细明确的职工内债统计报告。
9、进入拍卖处理,按政府有关政策办理返还手续。
第四阶段:分配实施阶段(2006.10.1 --2006.12.31)
1、召开债权人会议,解答债权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将清算报告及分配方案提交审议并促使其表决通过。
2、召开职工代表会议,讲清有关法律及政策的规定,确保职工人心稳定,确保社会稳定。
3、作出清算报告及分配方案。
4、如清算报告及分配方案不能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申请进入破产程序。
5、如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按照分配方案予以分配。
6、作好职工工资、医药费及退职金的发放、养老保险金的上缴及人员的安置挂档工作。
7、作好企业的善后清结工作。
8、上缴印章,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清算工作终结。
2006年5月26日


